說帖
來源:文史知識 作者:施蟄存
現在碑帖二字巳成為一個語詞,一般人總以為它是一個概念。凡是黑紙白字,供給人們臨寫的書法范本,都稱為碑帖。碑帖是一種東西,碑就是帖,帖就是碑。其實,碑和帖是兩種東西。
關于碑,我們已解釋過,其概念大致已可明確。現在要解釋這個帖字。從最初意義的帖,演變到碑帖之帖,這中間有幾百年的歷程。許慎《說文》給帖字下的解釋是“帛書署也”。這個解釋不太好懂,我們參考劉熙《釋名》關于署字的解釋,他說:“書文書檢曰署。”清人王啟原用現代語譯解道:“書文書檢者,題文書封面也。”這樣,我們才可以了解,凡是題一切文書的封面,就是給它加個標題,稱為署。封面是簡牘的蓋版,古人稱為檢。如果給帛書加標題,就稱為帖。可知署是大名,帖是署的一種。帛書上的標題,大概也是加貼一條織物,故帖字從巾旁。唐徐浩《古跡記》云:“開元十九年二月,在滑州司法路琦家得王羲之正書扇書一紙,其褾是碧地織成。褾頭一行,闊一寸,黃色織成。”云“晉右將軍王羲之正書卷第四”。此所謂褾頭,即是帖。但徐浩時這個帖的意義已有改變,故稱作褾頭了。
梁武帝與陶貞白有許多書信來往,討論書法,其中屢見帖字。陶書有云:“適蒙復給二紙,伏覽標帖,皆如圣旨。”又云:“帖注出裝者,皆擬賚諸王及朝士。”又云:“臣近見三卷,首帖亦謂久已分本。”武帝書中有云:“今始欲令人帖裝,未便得付來。”又梁中書侍郎虞和《論書表》有云:“范曄裝治卷帖少勝,猶謂不精。”以上這些帖字,都是在古人墨跡前加題署的意思。從“首帖亦謂久已分本”這一句看來,可知這個題署還說明此墨跡原件已被人分為數本,不是全璧了。
唐武后時,武平一作《徐氏法書記》,記載他見到的幾卷王羲之章草書“多于其側帖以真字楷書”。這是說有人在王羲之草書墨跡的每字旁邊用正楷注釋。這個帖字的用法是前所未見的,但意義還是出于題署。
從齊梁到初唐,都沒有把古人墨跡稱為帖的。計數單位一般都用紙、卷、帙。例如陶貞白書云:“給事黃門一紙,治廉瀝一紙,后又治廉瀝貍骨方一紙,右四條非右軍書。”梁武帝覆書云:“給事黃門二紙為任靖書。”唐初褚遂良抄錄其在御府所見王右軍墨跡目錄,分正書五卷,草書五十八卷,都是取開頭數字為目。如正書第四卷的內容為“周公東征十一行,年月日朔小字十四行,尚想黃綺七行,基田丙舍伍行。”由此可知初唐時還沒有給事帖、墓田帖這樣的名詞。但是,“正書都五卷”這個標題下有小注曰:“共四十帖”,而在“草書都五十八卷”下卻沒有注明帖數。這個帖字已從題署的意義演變為計數單位。正書五卷共收右軍墨跡十四段,每段有一個題署,故曰十四帖。今本作四十帖,顯然是誤文。
大歷四年,竇蒙為其兄暨的《述書賦》作注,詳記當時所存魏晉以來名家書跡,大多舉其紙數行數,例如記王道子的書跡云:“今見具姓名行書一紙,凡七行。”也有用帖字的,例如記庾亮的書跡云:“今見草書五紙,行帖共八行。具姓名草書又一紙,十一行。”又記王志書跡云:“今見具姓名行書三帖共七行。”從這條記錄可知三帖不等于三紙,因為總共只有七行字,而分作三帖,則一帖大約即是一段,也就是一個標題。
元和三年盧元卿記錄他所見官庫中殘存的王羲之書跡一卷,有標題曰:“晉右將軍會稽內史贈金紫光祿大夫瑯琊王羲之字逸少書一卷四帖”。又一行曰:“貞觀十四年三月二十三日臣蔡撝裝”。據此可知,以一段為一帖,貞觀時已行用了。
開元十年,何延之撰《蘭亭記》,敘述李世民遣監察御史蕭翼到會稽去,向辯才和尚賺取蘭亭序墨跡的故事。此文中用帖字,皆與前代不同。如云:“太宗以德政之暇,銳志玩書,臨寫右軍真草書帖,購募備盡。”又曰:“頃得二王雜帖三數通。”又曰:“貧道有一真跡,頗亦殊常。”翼曰:“何帖?”辯才日:“蘭亭”,同時人張懷瓘《書估》有云:“大王草書字直一百,五字乃敵一行行書,三行行書敵一行真正。偏帖則爾,至如樂毅、黃庭、太師箴、畫贊等但得成篇,即為國寶,不可計以字數。”據此可知當時以右軍零星小札為偏帖,然則樂毅、黃庭等整篇墨跡,應該是正帖了。以上這些帖字,已純然是個名物詞,可以給它作一個新的解釋:“凡古人名人書法之可以供人臨寫者,謂之帖。”這樣用法的帖字,始見于開元或稍早一些,但在太宗高宗朝,肯定還未見。何延之文中所用帖字,都不是貞觀年間文士的語言。
直到唐末(乾符中),張彥遠作《右軍書記》,記錄了他平生所見王羲之書四百六十五帖的全文。其第一部分就是《十七帖》。張氏有小序云:“十七帖者,以卷首有十七日字故號之。二王書后人亦有取帖內一句稍異者,標為帖名,大約多取卷首三兩字及帖首三兩字也。”這段小序非常重要,它告訴我們,標題帖名是后人之事。我們現在查考帖字的用法,開元天寶間正在轉變。從何延之的文章中,可以推測《蘭亭帖》這個名稱,當時已成立。到張彥遠的記錄中,又出現了《十七帖》,可知他所謂“后人”,必指開天以后。
碑是石刻,拓打其文字,以供臨寫。帖是絹素或紙本的墨跡,響搨(影摹)其文字,以供臨寫。碑本是黑紙白字,帖本是白紙(或黃紙)黑字。這是唐人所知道的碑帖之分。
響搨是很費工夫的技術,而且從原跡影寫出第一個搨本,再從第一個搨本影寫出第二個搨本。輾轉鉤摹勢必愈來愈失真。因此,有人仿刻碑的辦法,把原跡鉤刻在石上。據說唐玄宗李隆基曾把《蘭亭序》刻在白玉石上,置于學士院中,打本賜朝臣。至五代石晉時,契丹入侵長安,此石為耶律德光取去。至定州,德光死,此石流落民間,為士人李學究所得。宋初,宋祁官于定州,訪得此石,置于公庫。于是有拓本流傳,所謂《定武蘭亭》也。
《蘭亭序》的拓本,已是黑紙白字,然而仍稱之為《蘭亭帖》,于是碑與帖的概念開始混淆了。南唐后主李煜曾匯編古代名家書跡,刻之于石,號稱《澄心堂帖》,這是叢帖的創始。這部帖至今已無傳本。宋太宗趙炅亦愛好書法,派人訪購流失在民間的歷代法書,編為十卷,淳化三年刻于棗木版,秘藏宮閣中,只有宰相大臣,才能享受賞賜一部拓本的恩典。這就是現在所謂《淳化閣帖》,簡稱《閣帖》。從此,歷代有人編刻叢帖。明陳眉公刻《晚香堂帖》,董其昌刻《戲鴻堂帖》,清乾隆帝刻《三希堂帖》,于是帖字的意義又有了發展,凡是把許多名家的字跡刻在石上或木版上的,都稱為帖。
碑與帖的第一義已經混同了。現在,我們要區別它們,只有尋找別的特征。我們可以說:碑上刻的是傳記文,是作為一種歷史文獻而刻的,并不是為了書法優美,供人臨寫而刻的,帖則是完全為了書法優美,供人臨寫而刻的。這一區別,本來很清楚,一說就懂。但是,由于碑上的字都是當時著名書家所寫,刻碑的本意雖然不是為書法,可是到了后世,碑文已失去其作用,而字跡卻為學書者所重,實際上這塊碑已只有帖的作用了。例如虞世南寫的《孔子廟堂碑》今天我們只重視它的字跡,而不顧這篇文章的內容了。學習書法的人,臨寫《廟堂碑》,叫做臨碑;臨寫《蘭亭序》,叫做臨帖,內行人還能作此區別,而一般人則統稱為臨帖了。非但如此,從宋以來,有許多人干脆把碑也稱為帖,例如《石鼓文》和《秦泰山刻石》,都是碑,而秦少游在他的《法帖通解》中卻說是《史籀、李斯二帖》。從此碑帖這個名詞,幾乎成為單一的概念了。
但是,到清代中葉,包世臣作《藝舟雙楫》,竭力提倡書家要多臨碑,少臨帖。他以為碑字多篆隸真楷,有端莊剛健之氣;帖字多行草,氣骨柔弱。學習書法,應當從臨碑入門,打好剛健的基礎,然后學習行草書,不致柔媚無骨。他以為碑都是中原古刻,特別重視北魏碑的書法,因此他以碑字代表北派書法,帖大多是南朝文人的字跡,他就以帖字來代表南派書法。北碑南帖,成為書法藝術的一個新詞語,于是碑帖二字,又產生了新的意義。我們說某人是臨碑的,這是說他寫的是篆隸真楷;如果說某人是臨帖的,這是說他寫的是行草書。
(《文史知識》1987年第3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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