敦煌寫卷書法(上)
來源:《文史知識》 作者:趙聲良
將近一個世紀以來,敦煌學在佛學、歷史學、文學、音樂、美術等許多領域都取得了很大的進展,但在書法研究方面卻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。這大約是由于敦煌文書大量流散于外國,國內學者難得見真跡,而國外的研究者又往往對于中國書法缺乏研究,因此敦煌寫卷書法至今還未被國人所了解。筆者近年來悉心檢索了敦煌寫卷的縮微膠卷,深感像敦煌寫卷這樣一個古代書法藝術的寶庫,不僅可以大大拓寬我們認識中國古代書法的視野,而且對于今天書法藝術的繼承和創新,也有著重要的價值。
敦煌文書的外形,大部分都是手卷形式,用紙或絹從右至左抄寫,然后粘接成長卷,最長的達十幾米,所以也叫敦煌卷子或敦煌寫卷。通常在尾部有木軸,使全卷可以卷起來存放,較考究的還加以裱背;但也有不少沒有軸的。有少部分為蝴蝶裝,即在兩面書寫,然后裝訂成冊。此外還有一些散頁。這些古代文書絕大部分是用毛筆抄寫的,時代上自東晉,下迄宋初,保存了600多年間的古代書法墨跡。像這樣時代久遠、數量巨大、風格多樣的寫本,可以說是中國書法史上最為珍貴的資料。
敦煌卷子的內容90%以上是佛經。抄寫佛經對于信佛的人來說,是一種功德。因此古代的善男信女們要抄寫很多佛經,送到寺院里。那些文化水平很低,或者不善于書寫的人,就只好請人代為抄寫。于是,一種專門抄經的職業就興起了,這就是“寫經手”,也叫“寫經生”。后來有的地方官府也雇用一些抄經的人,除了抄寫佛經外,還抄寫儒家的四書五經,并兼抄官府文書,稱為“官經生”。寫經生是以抄寫為職業的,在書法藝術上必須達到一定的水準,另外還必須滿足人們的審美時尚。所以,大多數寫經反映出那個時代的審美精神,對于我們認識書法藝術發展的歷史,具有重要意義。寫經生受雇于人,不僅抄寫佛經,道經、儒家經典以及文學作品也可抄寫。另外,敦煌文書中也有一些儒家經典及文學作品系讀書人所寫,風格與寫經生的書法不一樣。總的來說,敦煌寫卷大都是名不見經傳的書手所寫,書法不像書法名家那樣富于創造性。但各時代的寫本具有各自不同的時代風格,不同地區的寫本也體現出不同的地方特色,可以說,數萬件敦煌寫本構成了一部完整的中古民間書法藝術史。此外,敦煌寫本中還有相當數量的名碑、名帖作品,與傳世本又有所不同,是探討書法史上一些名家書風的珍貴資料。下面按時代順序簡要談談敦煌寫卷書法的特點。
一、魏晉南北朝
魏晉南北朝的敦煌寫本書法,大體有三個發展階段:
第一階段,是隸書楷化的初期。這時的寫本繼承了漢簡書法的許多特征,但又不是完全的隸書體,出現了一些新的因素,表現出一種不規范的特征。如寫于十六國的西涼建初元年(406)的S.797《十誦比丘戒本》,字形呈縱向結構,筆法多為漢隸的風范,用墨較濃,起筆較輕,收筆很重,特別是捺筆作重頓,成為一字的重心所在。《十誦比丘戒本》是和尚們日常誦讀的戒本,從卷末的題記中我們知道這個寫卷是比丘德佑所寫。西涼是漢族人李暠建立的政權(400-421),勢力僅在敦煌、酒泉一帶。當時北方大部分地區為少數民族政權,李暠在敦煌以儒家思想治國,并興辦教育文化事業,因此這個僅有22年的短暫王朝,卻留下了不少文化遺產,深受史家的稱道。這件寫經無疑也是西涼時代留下的珍貴書法作品。書風類似的寫卷,還有新疆吐魯番出土的《三國志·吳志》寫本,其書寫的時代相差不會太遠。它們與南方的《爨寶子碑》的筆法具有異曲同工之妙,代表從隸書向楷書轉化初期的書法特色。
甘肅省博物館藏001號《法句經)、敦研019、020號《大般涅槃經》等,與這個類型相近,但寫法較為規整,字型結構也趨向于扁型,更富有隸書的特點。它較多地吸取了漢簡的寫法,起筆多露尖峰,收筆略作停頓,筆劃纖細而流利,由于書寫速度書,時見連筆,顯得意態開張,靈活瀟灑,是這一時期最流行的寫法。
敦研007號《大慈如來告疏),寫于北魏興安三年(454),僅一紙,是當時傳抄用于張貼的宗教宣傳品。字寫得較隨意,字體較方,左側較低,右部偏高,形成傾斜之勢,結構緊湊,間距疏朗,筆致樸拙。P.2570《毛詩》與《大慈如來告疏)書風屬同一類型,大約書寫者是讀書人,所寫的內容又是儒家經典,所以相比之下寫得更為嚴謹工整。這個寫本首尾均殘,寫法上具有隸書遺風,我們從中可以看出漢碑《衡方碑》的氣度,但筆法的剛健和妍美流暢處則又過之。
第二階段是北魏后期至東、西魏時期。這時由于孝文帝改革,學習南方的文化,自然也吸取了南方的書法藝術,所以南方的寫經也傳入了北方以及敦煌。這時,南方已出現了較為規整的楷書字體,較突出的作品就是S.081《大般涅槃經》(圖1)。這個寫卷前部已殘,卷未有題記:“天監五年(506)七月甘五日,佛弟子譙良颙奉為亡父于荊州竹林寺敬造大般涅槃路經一部……”天監是南朝梁武帝的年號。那時的荊州位于今湖北省沙市附近,是南朝的重要都市,說明這個寫卷是南方傳來的。這件佛經抄寫極為工整,結體均衡,布局平正,橫劃的起筆略輕,收筆略重,以適應快速書寫的需要。但通篇的寫法體現出嚴謹的楷書作風,再沒有隸書的筆意,可以與南方出土的《劉岱墓志》(永明五年,478)、《呂超靜墓志》(永明十一年,493)以及《王慕韶墓志》(天監十三年,514)等碑刻書法相媲美,都具有新型楷書的特色,在結構嚴謹、風神典雅等方面具有異曲同工之妙。具有相同風格的寫本,還有天監十八年(519)寫的《出家人受菩薩戒法卷第一》等。
這一時期,北方仍普遍存在著早期那種濃厚的隸意的寫經。但在南方楷書風氣影響下,中原一帶也出現了新的時代氣息,主要是以龍門石刻為代表的“魏碑體”書法興起,并逐步影響到整個北方的書法。魏碑的書法實際上就是隸書向楷書轉型的產物,既不是漢隸的樣式,更不是標準的楷書。這樣的特征也大量出現在寫經中。P.4506《金光明經》是寫在絹上的佛經,由于時代久遠,長期反復展開,絹的紋理變斜,字行都變成了弧形。從題記中可知,是北魏皇興五年(471)寫于定州(今河北正定一帶)的,書法保留一定的隸書特點,結體呈方形,墨色濃重,行筆勁健,富于變化,明顯地具有《始平公造像》、《楊大眼造像》等魏碑書法的特點。
相比之下,地處西北的敦煌地區,寫經書法更多地保留著早期的遺風。S.1427《成實論》是一個有代表性的寫卷,其字體趨向于方形,筆法更加規范了,形體仍向左傾斜,在撇、捺及轉折處可以看出魏碑體的影響,用墨較濃,筆跡流利灑脫,豐圓玉潤,氣勢一貫,既嚴謹工細,又不失生動活潑的韻味,是寫經中的上品。本卷卷首已殘,卷末有十分完整的題記:“成實論卷第十四。經生曹法壽所寫,用紙甘五張。永平四年(511)歲次辛卯七月廿五日,敦煌鎮官經生曹法壽所寫論成訖。典經師令狐崇哲,校經道人惠顯。”這則題記表明這個寫卷是由官府所雇的官經生所寫。典經師這個職務,應是在抄經行業中較權威的人物,負責組織抄經工作,審定抄經的內容等。令狐崇哲是北魏時期敦煌的職業典經師,在敦煌有題記的寫本中,我們發現在511—514年間,署有典經師令狐崇哲名字的寫卷竟達9卷,其中有2卷就是令狐崇哲自己寫的。從這些寫卷中,我們看出書寫風格都非常一致,也許就是令狐崇哲的書法風格吧。那時的敦煌,大約有一個專門寫經的機構,令狐崇哲就是作為“典經師”來監督和指導佛經的抄寫工作。因此,形成了書法上統一的風格,也就是敦煌本土寫經的風格。
第三階段,為南北朝后期。此時,南北方文化已得到廣泛的交流,一種統一的趨勢正在形成。風格紛呈,品種繁多,是這一時期的特點。S.1同《大般涅槃經》寫于北周保定五年(565),寫卷全篇為工整的楷書,結構嚴謹而平正,時露險勁之勢,行筆剛健,波磔提按,一絲不茍,鋒芒外露,有魏碑特點,筆法不是那么圓潤,而使人有一種“生”、“澀”之感,但在結體上已是楷書風范(圖2)。撇劃常往回勾,露出一絲隸書的遺風。從其結體緊湊、筆法奇崛處,我們不難看出后來歐陽詢楷書的風格相通之處。它的磔筆(\)和擢勢(」)等寫法,又可看出顏真卿《多寶塔碑》的特色。這說明在北朝晚期,北方楷書漸漸形成,雖然不如南方成熟,沒有那種遒媚的風格,卻對唐代剛勁、雄渾一路的楷書風格產生了重大的影響。
寫于陳太建八年(576)的P.2965《佛說生經》是一件成熟的楷書作品,結構平正,但不刻板,起筆極輕,收筆稍作停頓,卻不露痕跡,與北魏寫本那種鋒芒外露、劍拔弩張的風格迥然不同,體現出平和而溫潤、渾厚而又含蓄的特點。從字體結構到一筆一畫筆致,都充滿了嫻熟而典雅的美。從這件寫本書法中,我們差不多可以看到鐘、王等書法家們所開創的那種書法藝術的境界了,應是南北朝楷書中較高水平的作品。初唐書法家的虞世南《孔子廟堂碑》等作品中,也正體現出這種平正、寬緩的風格。有研究者認為,虞世南的書法正是與這件寫經書法一路的風格。虞世南師從王羲之七世孫智永,應該說得到了王羲之的真傳,從虞書中我們可以看到二王書法的某些特征。那么,時代早于虞世南的敦煌寫本《佛說生經》,對于研究王羲之一派的書法特征,同樣具有重要的意義。
漢末至魏晉南北朝時代,是中國書法的一個劇烈變革的時代,書法開始從以寫隸書為主逐漸變為以楷書為主。這時產生了像鐘繇、王羲之、王獻之等一些對書法史具有重大影響的書法大師。在他們的影響下,以建康為中心的南方,書法藝術得到空前的發展;而北方的書法則在一定程度上保存著漢代書法傳統,同時又在不停地接受南方的新的書風的影響,體現出一種過渡時期的紛繁局面,以龍門石刻為代表的碑刻書法,反映了北方書法的特色。由于北碑書法大多是名不見經傳的民間書手所寫,一直未受到書法界的重視。直到清代“碑學”興起,阮元、包世臣以至康有為等人大力倡導碑學,挖掘出大量的碑版書法,使人們大開了眼界,認識到在魏晉南北朝時代,除了二王等書家之外,尚有大量由民間書法家創作的具有較高書法價值的作品。當然在碑學興起的同時,也有不少學者提出疑問,其中有兩個問題較為矚目:一是碑刻畢竟是通過雕刻家加工而成的,終究不能代替親筆書寫的作品,刻工水平的高低必然會影響到書法的效果,那么有些魏碑的書法特點應是雕刻的效果還是書寫的效果?二是在同一時代,南方二王的書法已經達到那樣高度的成就,而從出土的碑刻中所見的書法與二王的書法差距卻是如此巨大,以至不少人對傳世的二王作品真偽產生懷疑,五六十年代對《蘭亭集序》進行的爭論便是證明。由于當時條件所限,學者們對敦煌寫本書法缺乏足夠的了解,未能利用大量的敦煌寫本進行參照研究,僅僅通過出土的一些碑刻進行簡單的比較,很多觀點最終不免流于空談。但是當時的許多學者已經看到,要對王羲之的書法真偽作出令人信服的判斷,不能僅靠有限的碑刻文字,還應當利用當時的手寫墨跡。因此,傳世的敦煌早期文書,便成為研究當時書法的珍貴資料。因為這些文書都是毛筆所寫,而且有相當一部分寫卷都有明確的年代題記,不僅對于認識現存王羲之等書法大師作品真偽具有重要意義,而且也大大拓寬了中國書法研究的領域,其價值是不言而喻的。
(作者單位:敦煌研究院)
(《文史知識》1997年第3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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