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可染書畫大觀(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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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賞荷圖》

《鐘馗圖》
二十世紀四十年代,李可染的人物畫創作主要是表現傳統寫意畫風,并在此基礎上展現出更成熟的個人風格,充分反映著李可染藝術個性中瀟灑放逸的性情。在山水畫方面,李可染主張“可貴者膽,所要者魂”、“用最大的功力大進去,用最大的勇氣打出來”,使古老的山水畫藝術獲得了新的生命。他也強調作山水畫要從無到有,從有到無,即從單純到豐富,再由豐富歸之于單純。在素描方面,李可染認為素描是研究形象的科學,素描唯一的目的就是準確地反映客觀形象。形象描繪的準確性,以及體面、明暗、光線的科學道理,對中國畫的發展只有好處,絕無壞處。 李可染也提出過“采一煉十”的主張。意即,采礦是艱辛的,冶煉更加需要付出倍百倍的勞動,真正的藝術創造必須兼有采礦工人和冶煉家雙重艱辛和勤奮。
李可染把其性格中細膩的幽默感、漫畫式的表現方式及敏銳的文人特質融入到人物畫創作中,使其作品具有機智、獨特、雋永的品格,且這種風格特質一直保持到晚年的人物畫創作中。李可染的人物畫在表現手法上早期采用簡筆、意筆的方式,用筆瀟灑放逸,中期筆墨趨于沉著、厚重,到晚期則筆墨老辣、無羈;題材上從文人情趣轉向于描繪現實人生繼而到抒發自己的人生理想、藝術追求。從李可染早期的《鐘馗》,1949 年的《街頭賣唱》、1960 年的《賞荷圖》到80 年代的《布袋和尚》、《苦吟圖》等可窺見其整個藝術人生中的人物畫創作部分。

《賣唱圖》

《苦吟圖》

《布袋和尚》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