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來,教育部先后印發(fā)《關于中小學開展書法教育的意見》《中小學書法教育指導綱要》等文件,大力推進中小學書法教育,取得積極成效。然而作為一種藝術形態(tài),不同群體對于書法之美的判斷有著較大差別,一些以書法創(chuàng)新為噱頭的惡俗搞怪行為甚至在網絡世界引起大量圍觀。書法美育的普及已然成為十分迫切的課題,如何認識書法之美,當下書法教育有哪些突出問題,書法美育的普及有哪些可行路徑?
美育是一項針對全體國民的普及性工作,不是針對某一類群體。不但社會公眾需要美育,專業(yè)書法工作者也需要美育。專業(yè)書法工作者只有先具備了書法美的基本常識,才可能對全體國民進行書法美育的普及。但是目前,專業(yè)書法工作者由于缺乏專門的美學訓練,對書法美尤其是藝術美學原理還缺乏根本性認知,導致各說各話,各執(zhí)一端,非此即彼,乃至互成隔膜,至為可憾。其實,美育未必需要多么高深龐雜的知識譜系,而是需要美學原理和美學常識的啟蒙。但很多時候,認知美學原理和美學常識又最難,也最易被忽略。

之所以提出這個命題,是緣于對書壇美學現狀的觀照與反思。我們的美學思維,有時易從一個極端滑到另一個極端,要么追求妍媚過甚,要么追求丑拙過甚。譬如針對妍媚過甚,有人提出“審丑論”以救之,依據是傅山的“四寧四毋”(寧丑毋媚、寧拙毋巧、寧支離毋輕滑、寧直率毋安排)。姿媚過甚,則近于俗,故寧丑勿俗,這不妨可作為特定語境下拯救時弊的一種權宜主張,有其合理之處,然亦需把握其度,過猶不及。要知,傅山的“四寧四毋”是在晚明之際,針對帖學妍媚甜俗之風所倡導的一種主張,自有其美學價值,但不能就此而理解為傅山就是“審丑論”。其實,傅山“四寧四毋”中“寧”和“毋”的對象是有對比的,只是相對而言。也就是說,在妍媚、巧滑、安排過甚的情況下,寧可選擇丑拙、支離、直率,但并不等于把書法寫得丑拙支離殘缺不全就是好書法。這是古人的一種特定的漢語表達,帶有假設意味,并非就是傅山真的喜歡丑怪。但這一論斷往往被過度解讀。關于這個問題,我以為需要辯證看待,兩極化地解讀皆非傅山本意。

書法首先是一種視覺圖式和形體美學,或者是一種有意味的線條形式,不管如何解讀,它都離不開視覺層面的形的美學。正如康有為所說“書為形學”,從這個層面來說,書法美的確是一種形式美學,首先就必須遵循形式美的法則。一切違背形式美法則的書法創(chuàng)作,都是不美的。這個問題不解決,所有的美學討論,都將是一筆糊涂賬。所以,我以為書法美育的關鍵是,從根本上解決書法美的本質問題,也即美學原理問題。通俗點說,就是什么樣的書法是美的?什么樣的書法是不美的?如何認知書法的美?這不是細枝末節(jié)的問題,而是涉及美學原理的根本性問題。根本性問題不解決,所有細枝末節(jié)的討論,都缺乏理論的支撐。書法之美有其嚴格的規(guī)定性,這種規(guī)定性來自于漢字之美。這是書法不同于其他所有藝術的美學特質。把字寫得像印刷體,固然不美,那不是徒手線;把字寫得狀如算子,整齊劃一,那是館閣體,也談不上美;但是,把字寫得歪歪扭扭,支離破碎,就是美了嗎?恐怕不能得出此結論。因為缺乏美學原理支撐,邏輯上也不能自洽。

書法之形好比人體之形。人體之形講究勻稱之美,這是人體原始美的本質特質,不能更改。當然,一旦進入藝術創(chuàng)作,則是另一回事,但不管如何表現,也還是要遵循基本的自然美法則。這就好比書法中的正書體,要講究形體上最基本的勻稱和整飭(勻稱和整飭不等于整齊劃一),隸書尤其如此,因此,隸書創(chuàng)作不論如何變化,都不能脫離其整飭、莊重、渾穆、開張、恣肆、華美、淵雅的基本美學氣質。但是今天很多書家卻反其道而行之,以為這樣的字不能算是藝術,于是故意把筆畫寫歪或者寫殘,追求小情調、小趣味、小感覺、小格局,并競相以此為美。書法是要求變的,但追求形體的變化和形體的殘缺,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。前者是一種藝術創(chuàng)造,后者是一種不和諧的破壞。可是,今天很多書家寫篆隸楷等正書體,就喜歡以破壞美而為美,這是一種反美學主張,以為這樣就好比斷臂的維納斯。但斷臂的維納斯屬于雕塑,遵循的是雕塑美學,而且屬于悲劇美學。維納斯雕塑本身不是為了要追求形體的完整,而是追求一種殘缺之美、悲壯之美,這是古希臘悲劇美學的精髓。但這與書法之美是兩回事。書法和雕塑都是追求形體之美,人本來的形體當然是完整的,但一當進入雕塑藝術創(chuàng)作時,則需要有變化甚至殘缺。書法以漢字形體為書寫依據,又必須要講求變化,但這種變化,是建立在不變基礎上的,也即所有書法筆畫的變化,都必須嚴格遵循漢字的基本美學規(guī)律,也即追求勻稱和整飭的美學原理,這就是一種自然美。書法之美不能僅僅停留于自然美,但一定是建立在自然美基礎上的創(chuàng)造美。也就是說,書法美的創(chuàng)造,具有嚴格的規(guī)定性。在進行書法創(chuàng)作時,既不能隨意斬掉某一筆,又不能隨意增加某一筆,既不能隨意拉長某一筆,又不能隨意縮短某一筆,該長的筆畫絕不能短,該短的筆畫絕不能長,該勻稱的必須勻稱,該整飭的必須整飭,該平正的不能歪斜,該疏的不能密,該密的不能疏。但如果反其道而行之,則違背了基本的漢字美學原則,也違背了書法的自然美,即使再有思想,也是胡寫。

書法的載體是漢字,而漢字本身就是美的,沒有不美的漢字。如果把本身很美的漢字寫得不美,那便失去了漢字書法的美學價值。事實上,所有的藝術創(chuàng)造,都是建立在美的基礎上的。可以把一個丑陋的事物刻畫美,但不能把一個美的事物刻畫丑。我們不能離開美來談藝術,也不能離開藝術來談美。沒有不美的藝術,也沒有藝術是不美的。如果一件藝術作品連美都可以不談,那它也就不是藝術了。書法美育,不就是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嗎?離開這個基本前提,無論怎樣談美,都缺乏理論依據。

書法創(chuàng)作和審美批評是一種美學活動。要開展美學活動,則必須懂美;要懂美,則必須進行美學啟蒙;要進行美學啟蒙,則必須開展美育;要開展美育,則必須進行美學原理和常識的普及。如果沒有美學原理和常識的根本啟蒙,書法美育也將成為空談。書法美育的根本宗旨,是培養(yǎng)國民有關書法美的認知,從美學角度,辨別書法的審美風格與藝術品格。書法美育不僅是專業(yè)書法工作者對普通大眾的一種美學教育,也是專業(yè)書法工作者自身的一種美學活動。書法家只有先“自育”,才可能“育人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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